【新聞話題】房市│《金融》金管會打炒房再出招 5類不動產貸款風險權數調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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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打炒房再出招 提高五大類放款適用的風險權數

金管會打炒房再出手,為強化銀行風險承擔能力,宣布即日起針對辦理自然人購置第3戶以上等5類不動產貸款,調升承作新貸、舊案續貸及轉貸案所適用的風險權數。外界預期,銀行為避免過度影響資本表現,承作5類不動產貸款將更謹慎,進一步掐緊炒房金流。

金管會為強化國銀不動產曝險計提資本的風險敏感度,去年1月修法納入風險權數改採房貸成數(LTV)法計算方式。修正後的不動產曝險,依擔保品性質、房貸成數及資金用途分為住宅用不動產、商用不動產及土地收購、開發及建築(ADC),適用不同風險權數。

金管會指出,目前共有35家銀行改採LTV法。有鑒央行自2020年12月以來,已四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打炒房,金管會考量部分不動產抵押貸款,在現行資本計提規範下將適用較低風險權數,此次發布令釋,提高五大類放款適用的風險權數。

首先,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,屬於一般住宅用不動產曝險者,適用風險權數自20%提升至50%,屬於收益型住宅用不動產曝險者,適用風險權數自30%調升至100%。其次,自然人購置第三戶及以上購置住宅貸款,適用風險權數自30%調升至100%。

第三、購地貸款的土地屬於住宅區者,適用風險權數自100%調升至150%,屬於商業區者的適用風險權數則自150%調升至200%。第四,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,適用風險權數自75~150%區間調升至200%。

最後,建築業以新建餘屋住宅為擔保所辦理的抵押貸款,此類屬於土地收購、開發及建築(ADC)類曝險者,適用風險權數自100%調升至150%,不屬於ADC曝險者的適用風險權數則自30%調升至100%。

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強調,此次調整不動產抵押貸款適用的風險權數,是為促使銀行審慎控管辦理相關貸款的相關風險,只有新承作案及舊貸案屆期續貸、轉貸才適用新制,舊案仍不溯既往,且依都更條例、危老條例或其他配合政府政策的重建案件亦排除適用。

林志吉表示,以去年第三季資本適足率估算,風險權數提升將使國銀資本適足率下滑0.47~0.58個百分點,平均普通股資本適足率、第一類資本適足率及整體資本適足率,將分別自11.95%、12.93%、14.82%降至11.48%、12.43%及14.24%。

若進一步觀察,林志吉指出,將有4家國銀的資本適足率,受新制影響超過1個百分點、介於1.1~1.6個百分點間。不過,這是連未到期舊案均一併計入後的估算成果,全體國銀即便如此仍在法定規定門檻之上,且實際影響不會這麼大。

金管會重申,銀行應落實執行不動產授信業務管理並強化內部稽核,且須依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授信限額及集中度控管,並適度評估增提備抵呆帳,以厚植風險承擔能力。將藉由對銀行場外監理、一般檢查及專案檢查,督導銀行落實情形、強化經營體質。

新聞出處》時報資訊 林資傑 08:012022/02/18
圖片出處》vecteezy